关于何享健
青年科学家项目
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关于基金和项目
何享健科学基金是由美的集团创始人何享健个人出资30亿人民币于2023年5月设立,依托于广东美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由佛山市顺德区美泽科学发展中心承办的公益性基金。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是何享健科学基金目前开展的资助项目之一。
二、宗旨
鼓励和支持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青年科学家在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以解决人类社会未来几十乃至百年共同面临的挑战。
三、原则
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坚持公益性原则,奖项的提名、评审和授奖秉承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专家评审的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
四、目的
为保证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评审的客观严谨、公平公正、组织规范、评审流程顺利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项目
五、项目设置
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面向医学与生命科学、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每年评选总数不超过20人。
六、资助对象
1、已取得博士学位。
2、在中国高校、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青年科研工作者。
3、被提名当年,参评人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24年被提名人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放宽至38周岁。临床医学专业背景的被提名人统一放宽至40周岁,女性候选人放宽至43周岁。
4、在科学探索、技术突破、工程实践方向中从事创新应用研究及交叉应用的研究及实践者,研究成果应用于医学与生命科学、能源环境与气候变化领域。
七、资助金额
何享健青年科学家奖单个项目的资助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分3年进行资助。
第三章 组织管理
八、理事会
理事会为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的决策机构,负责确定评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人员,年度资助预算及获资助人的审批。
九、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由学风优良,具备较高学术水平的资深科学家组成,负责项目的具体评审工作。
十、监督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由财务、法务、审计、公益等专业人员组成,负责项目评审过程中的审计监督工作。
十一、秘书处
负责项目评审的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保障项目评审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 提名
十二、参评人产生方式
参评人由何享健科学基金定向邀约的提名机构和专家进行提名,提名机构及专家对提名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科研规范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并确保符合保密规定。
第五章 评审
十三、评审周期
评审时间一般为每年2-5月。
十四、评审流程
评审流程按照“提名机构或专家提交材料-秘书处形式审查-同行评审专家通讯评审-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理事会审批-获资助人名单公布”严格执行。
十五、评审标准
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从参评人的科研成就、科研潜力及未来研究计划的应用转化价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十六、获资助项目公布
获资助项目信息将在何享健科学基金官网公布。
第六章 授予
十七、授予方式
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由理事会进行授予,获资助人签署《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资助协议》。
第七章 撤销与撤回
十八、撤销与撤回
根据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评选标准,即使授予,若遇以下几种情况,何享健科学基金对是否撤销该资助、称号,是否收回资助金额作出评估,并按评估结果执行:
1、获资助者所公开发表言论、论文、作品等不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科研诚信和伦理,含有色情、歧视、暴力、仇恨、种族主义等违反公序良俗的内容;
2、获资助者被发现有国籍、学历、学术成果、年龄等重要信息谎报或造假行为;
3、违反本人签署生效的《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资助协议》等。
第八章 附则
十九、披露与回避
评审人应及时、主动披露与参评人的提名、竞争、同事、师生、亲属等关系,并依据情况由理事会及监督委员会共同决定是否应进行回避。
二十、保密
所有涉及参与项目资助运行、评审等工作的人员,均负有对何享健青年科学家项目相关信息的保密义务。
二十一、章程公布、修订与解释
本章程由何享健科学基金修订并负责解释,理事会拥有对章程的最终解释权。
二十二、章程生效与执行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执行。